【青市监·西宁篇】西宁市启动“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
时间:2024-09-27
为进一步提升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推动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西宁市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进行申报,申报时限为2024年9月27日至10月20日。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选拔、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是入选我市“成长型”“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照西宁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型”四类之一自主申报。
“知名”类个体工商户,要求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特色”类个体工商户,要求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优质”类个体工商户,要求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新型”类个体工商户,要求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放宽分类来源。被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选。
个体工商户存在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有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上一年度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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