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时间:2024-06-13
2021年,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聚焦“四地”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守牢“四大安全”底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秩序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青海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青海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党章等党内法规、宪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讲座,提升领导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带头维护实施宪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强化立法立规。我局《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被省政府列为2022年力争年内完成的一类立法项目,《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列为酝酿论证项目。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通过实施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有效监督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印发了《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公职律师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员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各级法制员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的作用,积极防范执法风险。印发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通过让法律顾问为省局各类执法行为“问诊把脉”,从而有效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快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我局现行有效的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效提升了我局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规定的一致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及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采取区县自查、市州督查、省局抽查的方式,从11个方面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和规范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及通报。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更新上报执法证数据信息,积极组织执法岗位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确保“执法必有证”的执法底线。三是强化普法信息报送。2021年共向国家总局、司法厅等多家单位报送依法普法治理信息466篇,扩大市场监管部门影响力。四是做好意见征询反馈。办理省委、省政府、总局办公厅、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等单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函84份,反馈意见57条。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各地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采取“交叉互评+提级复核”的新方式,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的涉及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等10大类58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查出的行政处罚案卷优秀率为5.17%,合格率为77.59%,不合格率为17.24%。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为企业松绑减负,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实施方案》和《青海省推动市场主体做优做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促进全省市场主体保持稳定增长、总量再创新高。2021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历史性达到53.11万户、同比增长6.71%。为291户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登记融资服务,担保债权金额达362.72亿元。二是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会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人民银行西宁支行和省税务局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力度切实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制定了《青海省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信息共享技术方案》,全面优化完善企业开办工作机制,巩固提升便利化目标成效,上线企业开办微信小程序,实现企业开办业务“掌上办”。三是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会同省政府审改办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制定实施方案、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协同40个省级部门对52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经营范围进行有效衔接,按照进“四扇门”改革路径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事项和地域全覆盖,着力推动提高市场主体准营便利度。四是推进许可方式改革创新。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现小餐饮备案许可全程网上办理。推进建筑用钢筋、水泥等5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下放承接工作,“三品一械”广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33%。对采用一般流程首次办理资质认定及增加检测项目的许可事项审批时间压缩至12个工作日。成功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西宁代办处窗口入驻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
(五)强化“四大安全”监管。抓紧抓实抓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民心工程,用好日常监管和安全抽检等重要手段,提高监管的实效性、有效性。一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三年综合治理,遴选打造90家食品生产加工示范标杆小作坊,加快小作坊提档升级。对“饿了么”与美团外卖等8667家网络餐饮单位实施监测,全省餐饮单位风险分级率达70%。实现全省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监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80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18份,立案查处12起,罚款55.438万元。二是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疫苗储存、运输及预防接种环节的质量监管,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完成75家药品批发企业、26家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1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8家化妆品生产(备案)企业全覆盖现场检查。组织实施药品抽检1080批次,化妆品抽检612批次,医疗器械抽检328批次,全省药械安全治理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起重机械、电梯鼓式制动器、危险化学品和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完成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燃煤锅炉问题整改工作。全省系统共检验特种设备4.2万台(套),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376份,责令停产停业8家,查封扣押特种设备11台(套),立案29件,有效保障了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截至目前,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态势总体平稳有序。四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2021年青海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69种1131批次产品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危化品、电线电缆、烟花爆竹等系列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发现排查隐患64处,行政约谈企业13家,督办查办案件140件。
(六)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强化全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和支撑。一是狠抓质量提升。围绕“四地”建设,印发了《全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2021—2022年)》《青海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缺陷消费品召回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并首次对全省公共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编写《2020年青海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积极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组织申报等工作,报送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试验中心白鹤滩试验班组荣获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二是强化商标品牌培育。联合发布《甘青两省2021年商标地理标志品牌企业名录(第一批)》和《甘肃省、青海省商标专利代理机构名单及查询投诉信息公示》。联合西部12省份签署《西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西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联促联动合作机制。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全省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27件,案值95.86万元,罚款181.6万元。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注册商标58051件(其中驰名商标4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件。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提升高校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首次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市州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分别与西北五省区签署《2021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合作备忘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深入开展。扎实开展“4·26”知识产权系列宣传活动和2021年青海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扩大知识产权宣传度。
(七)维护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抓住重点时节、关键领域,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不断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力度。围绕互联网电子商务、医疗购销、保健等行业开展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24起,结案13起,案值15.71万元,收缴罚没款43.72万元。二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集中销毁13吨侵权假冒物资。对724家加油站、8个在营成品油油库和1家成品油生产企业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立案34起,责令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666.56万元,收缴罚没款309.83万元,没收不合格油品7.57吨。对全省26个传统媒体及重点互联网站点开展24小时广告监测,监测各类信息11.18万条,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处理率达100%。加大网络监测力度,监测平台网站5006个次,对5家电商平台进行行政指导,全省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3起,收缴罚没款28.3万元。三是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扎实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立案查处9家公立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396.4万元。对公用事业、银行等6个涉企收费领域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主体2196家,查处违规收费案件55起。开展全省转供电环节电价检查专项行动,排查转供电主体1726户,纠正查处956户违规加价行为,责令转供电主体清退多收电费1.45亿元,收缴罚款196.15万元,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10.6亿元。四是持续加强信用监管。印发《青海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管理暂行规定》。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等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创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575个,涉及企业主体25595户。全省企业2020年度年报公示率为91.68%,重点行业企业公示率达100%。五是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经营者在线解决消费纠纷机制的通知》,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严肃查处消费欺诈、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预付卡跑路等违法行为。12315平台和消协组织提供咨询服务近11万人次,受理投诉超1.63万次、举报24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00万元。
(八)强化普法教育培训。一是积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全省系统12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网上答题,达到了以赛促学的目的。积极参加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我局以第三名的成绩成为西部唯一晋级复赛的省份。成功举办首届青海市场监管系统网络交易电子取证大比武。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创新运用网络培训、“点对点”培训和“精准送法”等方式,开办各类培训58期,培训5100余人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在省局两微一端发布信息4084条(次),在中央级和总局主管媒体发稿1186条(次),在省级媒体发稿187条(次),有效扩大了省市场监管局影响力和宣传度。由于普法成效突出,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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