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海省市场主体信息协会官方网站!

首页 > 活动资讯

第五批!2025年12月26日报送截止

  时间:2025-11-24

此次创建面向特定城市范围,需先满足9项基本要求,再通过基础工作(50分)和示范工作(50分)综合评估,由省级牵头申报,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报送。


      重点关注 3 个截止日:

      2024.12.31(平台整合,已截止)

      2025.09.30(多数数据截止,已截止)

      2025.12.26(材料报送,还有1个月)




推荐范围


2015年以来深入开展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主体,包括副省级城市、地级行政区(地级市、地区等)、县级市、直辖市城区。


核心创建指标


(一)基本要求指标(必达条件)

需全部满足方可申报,核心包括9项:

1.信用建设于法有据,无泛化滥用问题。2.各级政府部门无严重失信记录(已整改退出除外)。3.未因违规招商引资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4.创建相关数据、材料无造假。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率低于万分之一。6.信用修复结果与 “信用中国” 网站一致。7.信用信息系统完成三级等保备案及年度测评,无安全事故。8.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规范(每省1个省级平台,市县不超1个)。9.信用网站无意识形态责任事件。

(二)基础工作指标(50 分)

涵盖8大领域,核心方向:

1.制度体系建设(2分):需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综合性文件及年度方案。2.各类主体信用建设(14分):包括政府拖欠账款清偿、企事业单位 / 社会组织无严重失信、重点职业人群信用信息归集等。3.信用信息归集共享(6分):“双公示” 信息上报 / 合规 / 及时率达标,融资相关数据(社保、电费、纳税)共享质量合格。4.信用报告应用(5分):推行 “信用代证”,覆盖指定信用信息类型、替代领域及应用场景。5.信用修复制度(5分):按时限受理审核修复申请,核查规范无驳回。6.信用融资推广(6分):“信易贷” 覆盖面及数据报送达标。7.征信体系与金融风险防范(7分):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覆盖,保障信用评级独立性,无重大区域金融风险。8.经验推广及获奖(5分):获全国观摩活动荣誉或创新经验被国家推广。

(三)示范工作指标(50 分)

分两类自选申报:

1.自上而下示范(选2项,30分):包括信用立法、理论研究、基层信用治理、信用承诺应用等9个方向,每项15分。2.自下而上示范(20分):申报 1 项本地特色典型经验案例,按创新性、示范性等评分。


申报与评估流程


1.组织申报:省级牵头部门先开展自评估,最多推荐 2 个城市(县级市不超 1 个)。

2.材料准备:推荐城市按要求梳理工作情况,填写指定模板。

3.国家评估:国家发改委牵头组建评估组,依据创建指标综合评估。

4.公示认定:评估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两部门联合认定为示范区。


特别事项

1.信用承诺:申报城市需承诺满足基本要求、材料真实准确,不实者取消本次及未来 3 年创建资格。

2.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汇总推荐名单、申报材料等,2025年12月26日前通过纵向网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